2013年6月5日

褚士瑩 作家〈語言力讓我環遊世界工作〉講座紀錄_(上)


今天這場演講比較有意思的是,有人會認為我語言能力是不是很好?會很多種語言,所以可以在世界各地旅行和工作?會很多語言常會被誤認是種天份,今天必需說明的是我並沒有特別的天份。因為我身邊有太多這樣的人,在我們的工作上常常需要學習不同的語言,而且這些語言往往是你沒想過要學或用到的。譬如說我在緬甸工作,需要用到或講的經常不是緬語,為什麼?因為緬甸有150多個種族,通常和我們一起工作的都用自己族裡的語言。從幾個月前,我開始與德昂族一起工作,他們僅有一萬六仟人,有自己的語言和文字。原因是在政治上他們是自治的,有自己的部隊和政府,既然是自治區,他們也就不講緬語。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我會緬語,也是沒有用。之前在農場一起工作的是擺夷族和尼泊爾族人,他們也是不會說緬語。同樣在緬甸工作,不是只學緬語就可行,即使你學再多語言可能都會不夠用,那要怎麼辦?我要說的是,其實語言是學不完的,如果你覺得語言要學好,才能夠踏出那一步,不管是旅行或工作,那麼這天永遠不會到來。我最怕聽到人家說「我慢慢把基礎打好」,最好是可以這樣;回想你們的經驗中,什麼時候語言學得最快?出國,女生交了外國男朋友,或者對某個遊戲有興趣,可是沒有中文版,身邊就有朋友為了看漫畫而去學日文。通常我們有非學不可理由的時候,才是學得最快,當然也進步得最快;當你可做可不做,或者可學可不學時,連慢慢打好基礎這種事可能都不會發生。就像我剛說的,我身邊充滿了這樣的人,就算我學了德昂語,當我離開這個計劃,或哪天不再和德昂族工作了,還有用嗎?也沒有。可是在這個工作領域中,只要被派到少數民族區或與特定民族工作時,我們有三個月的時間可以去學習一個新的語言,那麼有沒有一個密訓班專門教德昂語的?沒有。每個組織都有它的解決的辦法,我們組織就是每人有650美金的預算,你可以找家教,去上課也行,或上網下載,又或者到當地住段時間。總之,不管用什麼方法,就是在三個月和預算內,將語言學起來就好。那麼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在時間內將語言學好?是。難道在NGO工作的都特別聰明嗎?絕對不是,NGO很難吸收到最聰明的人,那又為什麼我們三個月可以將一個語文學起來?因為一定要用,如果沒有學起來,三個月後到新的工作環境可能會沒辦法生活或去做接下來的工作。所以學習的動力就很強,也因為這樣子就會變成主動學習;被動學習就是去語言補習班,從第一冊第一課開始,念完念第二冊第三冊,初級念完念中級,考完初級考中級,按一定的順序學習。也是因為你並沒有想過學習這些語言是要做什麼,學了之後也並沒有拿來做什麼。最有效的就是知道學習的目的,譬如不久之後就必需使用這種語言來工作和生活,才會由被動變成主動學習。譬如我學習德昂語是要清楚地讓德昂族的人知道世界銀行在這裡的開發案是什麼?跟他們相關的是什麼?我有沒有辦法說明案子的內容?有沒有辦法說明我是誰?我所代表的是世界銀行,是公民組識,還是政府派來臥底的?

首先,我必需清楚地做自我介紹,當然不會是家人、興趣、來自什麼學校之類的,有別於在校時的自我介紹。自我介紹之後,我必需要會用德昂語做演講來說明整個計劃,還必需學習將世界和銀行轉換成他們可以理解的德昂語,不光是字面上的轉譯,因為當地沒有銀行、存款、貸款的概念,還有世界銀行和一般銀行有何不同。理清之後,通常我們就會有個清楚的情境,了解自己必需講的句子和內容,可能回答哪些問題,再用中文或英文將我要學習的東西寫下來,從簡單到難。那麼三個月內有沒有辦法將我要的德昂語學起來?我覺得可以,這樣聽起來難度蠻高的,但是可能有些基本的,不知道球鞋怎麼講,不知道牙齒痛要怎麼說。可是對我來說,這是最有效的學習法。大家想想學英文最開心是什麼時候?莫過於第一次出國,在飛機上看到空姐推著餐車出現時,就開始緊張擔心學了10幾年的英文不知道聽不聽得懂,會不會講,於是聽到「beef or pork」,很開心的是三個字都聽得懂,但太緊張了,選了beef後,才發現自己根本不吃牛肉。半小時之後,空姐又來問「coffee or tea」,心想又聽懂了,像要搶答一樣,但明明不喝啡咖卻說要coffee。學了10幾年的英文難道我們不會懷疑,如果一開始學這些不就好了,為什麼要學,這是一枝鉛筆,現在進行式,過去完成式……,還要背還要考。我要說的是,其實語言只有用到的那一刻,才會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如果不清楚時,只得好好地從第一冊第一課學起,或好好把基礎打好,可是這樣自然而然英文就會變好嗎?我覺得是不太可能。說了這麼多,主要是分享語言對我來說是什麼,也不是學習哪種語言比較好,而是學習語言的能力。我不是語言天才,相信我可以,在坐的各位一定也可以。我來說一個全世界公認語言天才的故事,是位會說80幾種語言的紅衣主教,80幾種語言包括許多原住民的語言,大家都認為他特別聰明;結果在他死後,從抽屜中找到他會說80幾種語言的秘訣,就是單字卡,像我們學生時會用的單字卡,一面寫自己熟悉的語言,另一面寫著要學習的語言。這是他被世界公認是語言天才的原因,也就是勤背單字。不過回頭想想,一路走來,不論旅行或工作,其實我受到語言許多的庇蔭,如果不是有學英語和其他外語,可能沒有辦法做我想做的事。今天主要也是想和大家談談我到底用語言做過哪些工作,或許你們會覺得這樣也行得通,那我也一定可以。

現在大家隨時都可以聽到各國各種語言的網路廣播電台,在我學習成長的過程中,網路還不是那麼發達,只有一個英語電台ICR。有時聽到有人打電話進去點歌「我要聽麥可傑克遜的Bad」,心想這樣也可以,無形中對自信心有很大的幫忙。聽廣播電台這就像媽媽給小孩聽胎教音樂一樣,是一種對語言的熟悉感,可能會聽到經常重覆的句子,像是每10分鐘就會出現一次的台呼。記得在波士頓工作時,車子的收音機調頻FM壞了,只能聽AM,唯一清楚的是西班牙文電台,往往講大快都聽不清楚,只有每10分鐘重覆出現的調頻數字記得特別清楚,想要忘記都很難。剛到泰國生活時,為了熟悉泰語的音調常聽廣播,每當廣播進廣告前就會出現一段話,後來才發現是本節目由誰贊助的意思。雖然有些句子怎i樣也用不到,可是語言的語感也就熟悉了。ICRT最常聽到的是「You're listening to ICRT」,至少以後聽到「You're listening to」會知道人家在說什麼,這就是語感。學習語言時,沒辦法生活在那個語言的環境,網路廣播至少可以創造被那樣的語言所包圍的環境。第二階段對我有突破性的幫助是高中時到新加坡交換學生,他們有分英和華語學校,我是選擇英校。當時學到的並不是英文變好,而是意識到一件事,我們以為外國人說的英都很標準,這才發現完全不是我所想像的那樣,重點也不是有沒有台灣腔的問題,而是語言是溝通的工具。大家都是到新加坡有混合馬來語、印度話、華語和英語的Singlish,老阿嬤當然知道自己講的英語並不夠標準,但會因此而不講嗎?當然不會,重點是有沒有辦法溝通,了解彼此,而不是腔調和文法正不正確的問題。這個階段讓我知道,語言真正的目的是用來溝通。接下來我是到埃及念研究所,剛去我並不會阿拉伯文,寫報告還是可以用英文,也是因為有外國學生所以是英文授課,可是五分鐘之後,大家就會自動轉成阿拉伯文,再來的45分鐘可能就完全聽不懂。不過,這些經驗對我的幫助是,讓我體認到要如何用外語真正傳達自己的想法。語言學到了一個瓶頸是,每當話講一半就會被外國人打斷,或者沒辦法完整說完想說的,或是想法不被看重,這我才了解到我的思考方式並不是英語的表達邏輯,也就是說我用中文的思考翻成英文來表達,中文強調的是啟承轉合,重點通常是放在最後,無形口我也變成後重型的人,但英語前三句就是結論,是前重型的思考邏輯,後面才是說明和佐證,就像辯論,先說明立場再做辯證,這點和中文很不一樣。所以在埃及時讓我了解到,如要讓別人知道你的想法,先想清楚再說出來,不要邊講邊想,容易讓覺得說話沒重點。這對我來說是觀念上一個很大的啟發,不僅是學語言,更要知道語言的表達邏輯。第四階段是到哈佛,如果沒有前面的三個階段:環境,溝通和表達的邏輯,即使我在台灣將英語學好,直接到哈佛的話,一定也會有很大打擊;也因為有這些階段,讓我更了解學習語言是怎麼一回事。 

現在回頭看很幸運的是,我一直在嘗試不同的工作,去做我想做的事,去做我不知道的事,去做我覺得可以學到新事務的事,那是因為從來沒有想過,我必需去做一份不管喜歡或不喜歡的工作。最近寫的一篇文章講的是,與其這輩子做一份遠離自己夢想的工作,不如做短期有趣的工作直找到自己的天命為止。可是在台灣或甚至於東方的社會裡,常換工作常會貼上不好的標籤,像沒定性,穩定性不夠。我們再看看成年美國人1842歲之間,他們平均換過11份工作;如果是台灣媽媽可能會瘋掉,會覺得這小孩沒救了;如果今天我們調查,大於42歲的美國人和台灣人哪一個對生活的快樂指數和滿意度比較高?美國人通常會告訴你,他(她)很快樂。但從我們客觀的條件,可能會覺得他們蠻悲慘的,換很多工作,所以沒什麼存款,又離了幾次婚;不過,也是因為該嘗試的都試過了,所以他們很清楚自己要的和適合的是什麼。反觀我們就會有不管適合不適就是一輩子,不合反正是前世欠的;工作也是,不然都做了,現在30幾中年轉業也很困難。問題是40歲被裁員要怎麼辦?30歲不敢有轉變,那麼如果4050歲遇到波動,那勢必會有問題。我倒覺得為了自己的夢想嘗試去追求,去確定,喜歡或不喜歡,合適或不合適,其實是人生下半場成不成功的重要關鍵。在工作上,我也是抱著這樣的想法;接下來談的是,我從以前到現在從事跟外語有關的10份工作。高中時期,我喜歡當背包客到處旅行,財源就是到餐廳打工,心想如果我可以邊旅行邊賺錢,那該有多好。那時還沒有打工渡假,很多旅遊指南也沒有中文版,出版社問我要不要翻譯這些旅遊書,於是我就開始翻譯旅遊書,記得費用是1000200300元之間,雖然不高,但這是隨時隨地可以做的工作;慢慢地又擴展到翻譯小說,記得第一本是越南作家的作品《Story of war》,後來人家給我什麼我就翻,連吹風機的使用說明書都有。當筆譯有個好處就是遇到不會還可以查字典和問人,也是強迫自己學習的一種方式。第二個階段是當時筆譯常是用手寫,那時心想有沒有同樣翻譯但錢賺得比較多的,那就是會議的同步口譯。中翻英和英翻中一小時約一萬元左右,因為當時競爭還不大,可是也不是那麼容易,像是關於螺絲帽機械的會議,就會有很多他們的技術和專業上的用語,也就是說一個小時的會議,我必需花10個小時準備,算下來一小時還有1000元,不像筆譯翻不好還會被退稿。同步口譯這個行業很快地有更多人加入之後,大家就開始削價競爭,於是我又抱著好逸惡勞的心態,心想還有沒有其他賺錢的方式。記得一樣口譯當時常有一種翻譯經常找不到人做,就是日翻英和英翻日,行情一小時是3萬元。在台灣這兩種語言好像和日本一樣是互斥的,英日語都很好的人不多,所以得專門從日本,找加上機票和住宿費所以才有這個價錢。於是我下定決心要賺這3萬元,問題是我不會日文。那時我還在台大念書,台大後門有個LTTC,我每天中午12點到1點就到那裡去上日文課。一年後我就開始當英日的口譯,不是有語言天份,而是我有動力想賺一小時3萬元的口譯費。我的日文老師可能也感受到這股動力,他大學同學在是澳洲一所日本學校的校長,原翻譯放暑假回日本了,所以這段期間需要有人幫他做翻譯。心想這比在國際會議場出糗來得容易許多,所以就厚著臉皮去了澳洲。到了之後才發現,那位校長暑假唯一想解決的事,就是與鎮長溝通如何解決高爾夫球場上袋鼠大便太多的問題。出發前我準備了很多,但整個暑假只是在討論袋鼠大便的問題,不過三個月卻幫我賺到一年的學費。也因為這樣膽子變大了,所以開始在國際會議場合上做同步口譯的工作。

1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