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2日

邱若龍〈《漫畫.巴萊》傳奇:用漫畫做史記到電影拍攝〉講座紀錄_(上)


為什麼會畫《霧社事件》?可以從這裡談起,我是個喜歡看漫畫的人,當我知道「霧社事件」時,去書店找不到漫畫,那就自己畫好了。魏德聖他是個喜歡看電影的人,大概知道這個故事那麼精彩,可能他也想看這個電影,結果沒有,那就自己拍。拍電影的代價太大了,花了七億,沒錢就去借,這是一個很大的賭注換來的。當然,基本上畫漫畫是省很多,一個人一隻筆就可以完成,可是需要時間換取金錢,《霧社事件》我花了約5年的時間。今天大家來到這裡,有些人可能對賽德克族、有的可能對電影、有的可能對漫畫有興趣,各部份我待會都會談到。我先從漫畫到電影,再從《霧社事件》到拍成電影,做一個初步的介紹。


大家應該都知道,就像這張畫,不僅是最近的暑假檔,市面上我們常看到許多漫畫改編的動畫和電影,不論是蜘蛛人、米老鼠、蝙蝠俠,還是復仇者聯盟,都是漫畫改編的。其實漫畫是一個許多創意的源頭,國內也可以參考這樣一個路線,為什麼?一是因為漫畫的成本真的省很多,再來,漫畫發行後經過市場的考驗,再來選拍是可以省下很多拍電影的成本和輔導金。這張是我剛才在講的,從國外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到,就是漫畫家是一隻母雞的話,她可以孵出,不管是電玩、動畫、電影或文創商品等方向。相對的,跟電影比起來,漫畫是一個成本很低的創作方式。電影就是這樣「億來億去!」,當然,用電影來呈現效果是最好的。小時候叫我們看太多文字的《三國誌》和《霧社事件》,可能容易睡著,拍成電影之後,反而很多人會去看。電影是一個很棒的媒材,缺點就是錢真的花太多。不過,電影可以申請政府的輔導金,可是,通常電影的輔導金在前製就花完了。就像當初,魏德聖導演拍《海角七號》時,拿到500萬的輔導金,這已經是很多了,可是還沒正式開拍500萬已經燒完了,這時候怎麼辦?如果不拍,還要退還500萬給政府,現賠就1000萬了;所以不得不拗下去,靠的是年輕人對電影的熱忱,只好把房子拿去抵押,不夠再去跟親朋好友借。這個輔導金有時候也是會害人的,制度其實有點怪怪的,真的只用500萬去拍,拍出來也不會太好看,我要講的是這個制度是可以再研究。不過,同樣的輔導金卻可以養活20~30位的漫畫家,可供他們創作一年以上所需的經費。所以,我才會說漫畫在這點上是比較有可能的,它就是一個紙上電影。漫畫家只要畫一畫什麼都有了,拍電影還要服裝、道具、機器和燈光等什麼通通要有,這也就是導演看到漫畫家會生氣的原因。漫畫的優點在於它的成本很低,這也是政府很值得重視好好發展的一個產業,像在美國、日本和法國,漫畫就像電影一樣,是一種媒材。尤其是法國,漫畫包含各各層面,內容不限定,相形之下,台灣創作的題材就比較局限。


這張是我小時候最喜歡的漫畫《無敵鐵金剛》和《科學小飛俠》,大家知道《科學小飛俠》裡的人物設定還有另一部漫畫嗎?那就是《小蜜蜂》。兩種完全不同的風格,也許我們應該說一個專業的漫畫家,繪畫形式是不受拘束。 就像這張畫,在漫畫裡想要飛碟有飛碟,大砲和坦克也只要畫一畫就有了,電影就比較困難。在日本或歐美,漫畫上市,經過市場的測試之後,十部其中有兩部受到歡迎,導演或投資者再從兩部去改編,這是一種比較安全的作法,也就不會「賭很大」。漫畫改編成電影其實有很多好處,故事、分鏡和美術,甚至造形和服裝設計通通都有了,這樣就「省太大」了。現在大家看到魏導演的成功,其實我也有位朋友拍電影,也還算賣座,但就是沒辦法回本,因為大家看到賣出的數字,可是還要和戲院拆帳。接下來這張,我老爸大概民國40幾年開始畫漫畫,到了60幾年時他就不畫了,就是因為這張。為什麼台灣的漫畫市場幾乎都是日本市場的天下?其實跟這張有點關係。因為當年政府擔心匪諜的問題,所以製定了漫畫審查制度。我老爸有件作品畫完之後,就被警備總部抓去。故事的主角是一隻老鼠,牠捨身取義,自己在身上塗滿巴拉松(農藥)給貓吃,結果老鼠們就在天花板幫牠立了銅像。那時只有蔣公可以立銅像,還有怎麼可以表揚鼠輩,國立編譯館認為這個思想有問題。他也畫過坦克車,結果編譯館請裝甲兵學校的校長來審查,一看就說齒輪畫錯,沒辦法,我老爸從此就不畫漫畫了。當然,台灣的慢畫市場是還是空白的,外國漫畫不會有匪諜的問題。這張裡的《妙小子》楊元方編,其實就是手塚治虫畫的多羅羅(どろろ),基本上是盗版。可是在當時這樣也通過了。那時候幾乎每一本漫畫都印有館長熊先舉,記得到原住民部落時,遇到與我年紀相仿的朋友,對方知道我是畫漫畫的,說他也喜歡看漫畫,他最佩服的漫畫家就叫「熊先舉」。因為當時每本漫畫都有他的名字,朋友以為他是漫畫家,這是事實。這也就為什麼台灣的漫畫家,現在會變成一個另類的職業。許多漫畫家朋友都只能自行出版,因為主流的出版社以日本為主,沒錯,如以商業的考量,將日本暢銷的漫畫再引進國內來賣,是可以賺錢的。如視漫畫為一種文化,這就是相當可惜又危險的事。我老爸是畫漫畫的,我卻只能看日本漫畫,當我看到莫那魯道的故事時,就想說有沒可能以莫那魯道來反攻日本,這也是我開始從事漫畫創作的原因之一。


我會開始畫《霧社事件》要從這張1984年的照片說起。這是盧山溫泉,也是莫那魯道的故鄉,整個「霧社事件」是從這裡開始的。當初在發挖溫泉時,這裡挖出了許多骨頭,許多部落的老人根本不敢住在這裡。坐旁邊是我的朋友萬達。他收留我讓我住在部落裡,有什麼吃什麼,不然就吃溫泉煮蛋。我這個朋友的弟弟的太太的姑媽,就是照片裡的這位,她也就是電影徐若瑄所扮演的花岡二郎的太太花岡初子,另一部公共電視的《風中緋櫻》就是以她為主角。她一生中換過4次名字,她原本的名字叫Obin-Tadaw,日本殖民改叫初子,嫁給花岡就姓花岡,後來花岡死後改嫁中山清,國民政府來了之後,又改名為高彩雲。她希望死後改回Obin-Tadaw,也擔心死後在彩虹橋遇到二郎和中山清會很尷尬。她不是怕死,是怕遇到他們不知怎麼解釋。因為透過朋友的弟弟的太太認識她,才發現活生生的歷史,原來離我們這麼近。這張照片是真正的莫那魯道,其實比較像電影中的大慶,當時我先找到這張照片,後來又找到兩張,不過都是正面,畫漫畫不可能只畫一個正面,那怎麼辦?最早我是想畫Q版的卡通,畫好就拿去給老人家看,老人家說:「我們的頭沒那麼大。」賽德克族的繪畫大都是直線的幾何圖形,沒有這種曲線。那時候就想,如果我畫的故事本族人都不能接受,那也是沒有用。那時候朋友就告訴我在仁愛高農和霧社國小附近,曾有人看過40幾個賽德克族的鬼魂出現。於是,發生霧社事件的同一天10月27日晚上,我就去學校借了張桌子睡在那,看會不會被託夢或遇到,讓我可以看到側面;結果,我只夢到青娃。最後,只好在部落找最像莫那魯道的人來畫。我們知道2008年賽德克族才正名,原本被歸為泰雅族。當初開始畫時,服裝我就拿觀光局的原住民介紹手冊回去參考,畫好又拿去給老人家看,他們說:「妳畫的是我們的敵人。」這服裝確實是他們的敵人,心想政府和學者的研究分類不就是同一族嗎?可是在部落完全不一樣。畫漫畫應該是海闊天空,可是牽扯到歷史時,畫得正確才是尊重他們的。所以我又重新開始。回到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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