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1日

張清龍 歐美日漫畫評論人〈日、美、法3大漫畫霸權的差異比較〉講座紀錄_(下)


我們談的3國家裡,法國的人口數最少,漫畫的生產方式是比較優雅的,不僅彩色精裝,畫工和故事都很講究,但是講白了,就是很慢。以一本書的養成,可能從開始談到完成3年或5年就過去了。如果有個朋友3~5年才見一次面,這之間又不太連絡,情感就很難像常聯絡的朋友來得深厚;這就像法國的漫畫,雖然精緻、迷人又豐富多樣,但影響力就遠不及美國和日本工廠式大量生產來得廣。日本漫畫現今在法國也很受歡迎,重點是他們透過電視播動畫,這感染力就更直接了。其實,日本漫畫早期在歐洲並不太受歡迎,主要是靠漫畫的再延伸的動畫,到如今的攻城掠地。甚至一些美國的讀者是看了大友克洋的《Akira》動畫版之後,才知道日本有這樣的漫畫家,再開始去認識他其他作品。美日兩國的創作速度,對法國漫畫市場的拓展的確是會受到影響;但回過頭來講,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也就是我們很難求得要日本漫畫的速度,又要法國精緻的質感。某個層面上來說,這也是有利於法國漫畫的操作方式,當人口數並沒那麼多,內部容量不夠大,如以美日同樣的模式來操作,法國一定會顯得吃力;所以與其求它的廣度,不如求漫畫的深度,讓每部漫畫都成為嶲永而深刻的作品。這就好比墨比斯的作品,好幾年才出一本,也只印5千或1萬本,但其中不容我們忽視的是它在海外的賣量,甚至多國譯本;即使像我們這種不懂法文的,也會想去弄個幾本來看。有很多的漫畫家受到墨比斯的影響,像是南斯拉夫藉的Enki Bilal,後來到法國出版了《諸神混亂三部曲》;義大利的作家Milo Manara;還有前面提到的崔維斯特、宮崎駿、大友克洋和寺田克也等人。以漫畫的版圖來說,法國是具有指標性的地位,尤其是以他們的高標準,這也讓世界各地的漫畫家希望在法國出版或合作。有些則是在自己國家並沒有受到太大重視的漫畫家,因為法國對創作的包容力,而吸引到這些有才華的漫畫家。像義大利籍的漫畫家Tanino Liberatore,他在義大利不過爾爾,可是到了法國真的倍受禮遇;阿根廷漫畫家Ciruelo Cabral也曾來到法國和Alejandro Jodorowsky合作科幻漫畫,不然待在阿根廷Ciruelo也只是位插畫家;剛提到美國的Crumb大師,到法國之後,沒人找他麻煩,受到藝術家應有的待遇。這就形成一股磁石效應,也就是諸多漫畫家們夢想能到法國和頂尖的漫畫家合作,或者看到自己的作品可以印全彩,而且還是硬殻精裝;因為這樣的出版方式表示自己是同等級的作者,所以作品值得被如此對待;這是值得我們去參考。法國每年的安古蘭漫畫展吸引世界各地的漫畫人前去朝聖,這是找到屬於自己定位的關係。如果法國沒有這些的特色,就很難不受其他國家的漫畫工業入侵,也就沒辦法維持在地的特色,就更難在國際上闖出名堂來;其實,這些都是環環相扣的。

日本對其他國家的漫畫家也是具有相當的吸引力,有什麼樣的吸引力?前陣子的資料,畫《七龍珠》的鳥山明從1987~2005年間,你們知道他18年的年收入平均是多少?每年有7億日幣,相當於2億多的台幣,包含商品化和授權。這聽起來很恐怖,只不過是畫漫畫而已,怎有辦法賺這麼多?我們可能開家公司,每天做牛做馬,年營收有3仟萬,可能就偷笑了。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在《七龍珠》之後,沒有再畫長篇,都是短篇,近期才又開始畫起長篇。雖然是網路傳言,但我覺得可信度還蠻高的,當年他在連載《七龍珠》時比《怪博士與機器娃娃》更誇張,就是在《七龍珠》連載到第10本時,他很累,要求要下檔了,當時的編輯請鳥山明的太太加以勸阻,編輯甚至說出如下檔,就到他家門口自殺之類的狠話,為什麼編輯不肯讓他下檔?因為他是一個會下金雞蛋的母雞,下檔對公司的影響有多大。根據資料《JUMP1993年鼎盛時期每期可賣600萬本,如只賣1元也有600萬的收入,更別談廣告收入和效益有多大,如果把鳥山明抽掉,說不定連總編輯都得下台。我們看到兩億多的年營收,不要說本國的漫畫家,連對外國人都充滿十足的吸引力,甚至十分之一或千分之一都還算不錯。如果了解台灣漫畫業界行情的就知道,我們往往是一頁稿費500元,也有一頁300元的,厲害的漫畫家一個月畫20頁,也不過是1萬元;1萬再付個房租8000元,那一個月也只剩2000元可以過活。所以這2億是很吸引人,也是日本吸引人才最直接的誘因,但也要有十足被榨乾的心理準備。為什麼日本漫畫家的創作生涯在一個高峰過後,很難再現?很簡單,被掏空了;一方面是身體的負擔,另一方面是腦力和故事上不能再推陳出新。所以最近退休的宮崎駿倍受尊敬不是沒有原因的,據說一部動畫要畫幾十萬張,尤其是年紀大了,他好幾年前就說臂力和體力已經不行了;我相信有在畫畫的人應該知道,連續畫3個小時整隻手臂就都是熱的,必需休息一個小時才有辦法繼續;可是這樣的工作型態在日本是常態。美國相對就輕鬆些,因為比較像是接力賽,不過現實也是很殘酷的,如果故事沒有特別受歡迎,很快就會被取代掉,不僅同行連國外的公司都可以標案,競爭很激烈。再來,因為版權並不是漫畫家的,他們只是為他人做稼的代工,所以並沒有版稅或抽成;畫得好,自覺為漫畫的歷史創造了一段美好的過程,但真正坐享其成的是原作者和公司,尤其是公司。美國這種明星制度,漫畫家反而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就像《史努比》,作品明星化後,原創作者早已過世,可是漫畫還是可以一直出;《加菲貓》也是,還有《辛普森》和《忍者龜》等等。這些都是明星制度下的結果,也就是原作者把一部作品開發成功,建立知名度之後,日後是不是還是原作者來畫就無關緊要了;通常他們就開始當老闆談授權,每年就有幾千萬的進帳。這樣的制度下,對那些幫主流漫畫代工的漫畫家來說,就會很悶。在電影《白爛賤客》(Jay and Silent Bob Strike Back)裡就有這樣的諷刺,班.艾佛列克(Ben Affleck)飾演一位漫畫家,在漫畫展場上他也擺了一張桌子,結果都沒有人找他簽名,於是很生氣站起來說:「我也是位創作者。」旁邊的人跟他說:「你只不過是個inker。」也就是描線的,雖然很諷刺,卻很真實。在美國如果不是編劇或畫草稿的人,地位就相對的低。在美國靠畫漫畫過日子可以過得很好的,非得要很頂尖,要不畫功很強,不然就是編寫很厲害,再不就要運氣很好,像《忍者龜》的原創作者一樣,他們原本幾個好朋友找人投資,結果找到北美很大的Playmates Toys 玩具公司,他們就開始合作製作玩具和動畫,結果大紅。《辛普森》的作者Matthew Abram Groening也是一樣,原本連載《地獄生活》時,完全是默默無聞,後來畫了《辛普森》被電視公司相中了,一路長紅到現在都還在播。當然,美國也是有很多非主流的漫畫家,更多是走勞伯曠那一掛的,就是完全地下化,靠網路或漫畫展來賣書,這就會比較辛苦一點,但就純粹創作這點來說,是比較有趣的。

美國競爭非常激烈,日本不是不激烈,比較慶幸的是他們還有同人場,就是二次創作,這讓很多創作者在還沒有知名度前,有想法如還不成熟,透過二次創作去摸索自己的未來。同人場就是以目前線上卡通或漫畫的故事和角色做藍本,用自己的想法再重新詮釋,原創單位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就給很多新的創作人機會,同時可以賺到錢,怎麼說呢?例如你希望《海賊王》的主角和配角發生一段浪漫,在原著裡我們看不到這些,於是你就畫了一本,同人場賣價通常合台幣200元,如賣1萬本,收入就相當的可觀。這是個灰色地帶,更別說地下市場,也就是成人漫畫,這一塊養了很多未來躍上主流一線的作者。日本成人漫畫市場的產量和銷量也是相當驚人的,但也有特殊的例子,就是原本在主流市場銷量是3~4萬本的創作者,畫成人漫畫反而有40萬本的銷售量,乾脆主流的部份就不畫了。我要說的是,市場還是有很多空間可以讓作者有其他發展的可能,也就是這塊市場不行,那就退而求其次。舉例吾妻日出夫為例,他是日本七年代崛起的科幻漫畫家,一邊畫主流,一邊畫同人誌,非常的有名。其實,吾妻日出夫是蘿莉控的始祖,雖然作品受歡迎,但他因為工作的壓力,連載的壓力,聲名的壓力,就開始酗酒,逃跑,失蹤,住院,當了好幾年的遊民,這期間還酒精中毒進療養院,後來他將失蹤10幾年的過程畫成漫畫《失踪日記》,還大賣得獎。《失踪日記》我們是完全看不出來當年科幻的影子,這本只是開端,後面還出版許多日記系列的作品,還有舊書再版。說明一下,同人誌剛發展時是幾個志同道合的人一起獨立出版,和現在講的同人誌有些不一樣。我要說的是,像這樣早期一線主流的作者都會去參加同人誌,為什麼?因為不受限制,再來是有錢賺,還有就是太有趣了。類似的例子是山本貴嗣,他很多作品台灣都有翻譯,畫比較偏成人口味的漫畫,在日本也是連載不斷,但只要一有時間他就畫自己想畫的作品;畢竟主流市場有它一定的要求,不管是內容,還是故事走向;因此在他累積一定的量後,就出版,有時在同人場會看到他,而且他的作品出了同人場就變得水漲船高。還有像是很有名的中村嘉宏,他畫的《極限戰士》連載夭嶄後,沒再回主流市場,就開始同人場,作品也都賣得很好。因為日本有比較多寬容的空間,他們採取的又是黑白印刷,相對的成本壓力不是那麼大,是創作者可以輕鬆負擔的,這也是日本漫畫蓬勃的原因之一。除了主流道路之外,還有很多管道可選擇,創作者只要有誠意,有實力和有想法,應該都可以找到日子過得下去的方式做創作。相形之下,在台灣還是比較難,而且我們對風格的包容度還不是那麼成熟。


日本漫畫成功重要的原因是還有少女漫畫,我們縱觀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像日本專為少女開發一種漫畫類型,這是獨一無二的特色。這是池田理代子的《凡爾賽玫瑰》,為什麼舉這個例子?因為這是我們那個年代,男生看得下去的少女漫畫,後來寶塜也有改編;《千面女郎》和《惡魔的新娘》也都有改編成電視劇。根據分析,女性讀者一旦認定之後,忠誠度會比男生高很多,也就是日本在這一塊死忠的群眾上成功地與美法找到了區隔。雖然美國漫畫也是有女性為主角的,最有名的是《神力女超人》(Wonder Woman),但是那麼辣的身材,穿那麼性感的衣服,還是要打,又是天上飛和大砲的,基本上那是畫給男生看的。美國也是有羅曼史漫畫,就像小說一樣,但讀者的年齡層又比較成熟的,是屬於成年人的感性;但少女漫畫是青春夢幻的,尤其是每個女人心中都住著一位少女,這也是少女漫畫能夠很成功地跨越年齡的限制;我們也經常可以在歐美的漫畫展場上,看到很多人角色扮演美少女戰士。台灣也有少女漫畫,但脫離不了受日本的影響,世界各地的少女漫畫也大多擺脫不了日本的少女漫畫的影子,我們只要看到那閃閃發亮的大眼睛就可以知道,主角眼睛裡總是有個小宇宙,數萬個星塵在其中,再來男主角身上我們看不到有男性賀爾蒙的存在,甚至比女主角漂亮;內容通常除了談戀愛之外,就沒有別的事可做了。當然也是有漫畫家想在少女漫畫裡變形的,但大多數都沒有成功,就像魚喃桐子的《草莓蛋糕》和《南瓜與美乃滋》,畫得很棒,故事也是女性情懷為主軸,但不具備上述的特色,以及畫風的關係,所以就被歸類為插畫型的漫畫家。日本漫畫的成功,或說這3個國家能夠如此成功,背後是有很多複雜的原因:人多,有錢,包容力和傻瓜,這些當然是缺一不可。我個人覺得台灣漫畫可惜的是,我們八和九年代曾經豐富而多樣性,如與香港來比,我們的豐富性和深度更勝一籌,比較可惜的是,現今有比較窄化,因為漫畫市場的萎縮,為什麼?一方面是網路的崛起,免費的漫畫很多,再來是遊戲產業瓜分掉這個產業,加上對岸的崛起,他們吸收了很多人才過去,環環相扣,從以前多樣的局面變得比較單一化,還是有很多創作者在努力,但就會特別的辛苦。幾個朋友談起這個問題和之前擺攤的經驗,總結原因也並非消費者對本地的作者不喜愛,畢竟口袋的深度有限。我們在原創或同人場擺攤第一天生意通常不好,為什麼?第一天大家都花在主要想購買的作品上,第二天還有剩才有可能來買,或者是一天結束的尾端。因為這股強大的主流勢力和驚人的商品再延伸,或許消費者覺得我們的作品還可以,但不熟悉,沒有十足的信心。這樣的情況下,台灣的創作者就會很辛苦,我會一直講辛苦,而不是不可以的原因是,日本、美國和法國的市場是已經經營30~40年的累積,大家所熟悉的Hello Kitty20幾年前就有,當時並不紅,長年默默的經營才有今天的機會;雖然有這樣的覺悟,但也不免看看創作者的口袋夠不夠深,這也是我為什麼會說「辛苦,然後可惜」的原因就在這裡。誠如我們剛講的,會有誘惑在,生活還是要過下去。結果也是台灣漫畫創作人常會面臨的局面,就是很喜歡漫畫,也願意支持,但分不出時間和空間來創作。台灣也有很多人願意出資,但可能在某些環節上沒有看到很深刻的狀況,雖然不介意賠錢,但當沒有名又沒有利時,信心就會大幅遞減,而且我們習慣快速的反應,原本以為可以撐的下去的,結果就很可惜;如再多一點點堅持,可能就會有不同的情況。我們並沒有很好的的條件,還是有很多很優秀的漫畫家,人才不是沒有,只是沒有整合。如果可以我們多去看這3國成功背後的因素,各有各的長處,如何善用自己的優勢,另外還是要多看作品,盡量多接觸;再從中找到我們的方式,不是橫的移植,而是再轉換成台灣可以發展的漫畫文化,讓這個光可以發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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