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畫《霧社事件》?可以從這裡談起,我是個喜歡看漫畫的人,當我知道「霧社事件」時,去書店找不到漫畫,那就自己畫好了。魏德聖他是個喜歡看電影的人,大概知道這個故事那麼精彩,可能他也想看這個電影,結果沒有,那就自己拍。拍電影的代價太大了,花了七億,沒錢就去借,這是一個很大的賭注換來的。當然,基本上畫漫畫是省很多,一個人一隻筆就可以完成,可是需要時間換取金錢,《霧社事件》我花了約5年的時間。今天大家來到這裡,有些人可能對賽德克族、有的可能對電影、有的可能對漫畫有興趣,各部份我待會都會談到。我先從漫畫到電影,再從《霧社事件》到拍成電影,做一個初步的介紹。
大家應該都知道,就像這張畫,不僅是最近的暑假檔,市面上我們常看到許多漫畫改編的動畫和電影,不論是蜘蛛人、米老鼠、蝙蝠俠,還是復仇者聯盟,都是漫畫改編的。其實漫畫是一個許多創意的源頭,國內也可以參考這樣一個路線,為什麼?一是因為漫畫的成本真的省很多,再來,漫畫發行後經過市場的考驗,再來選拍是可以省下很多拍電影的成本和輔導金。這張是我剛才在講的,從國外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到,就是漫畫家是一隻母雞的話,她可以孵出,不管是電玩、動畫、電影或文創商品等方向。相對的,跟電影比起來,漫畫是一個成本很低的創作方式。電影就是這樣「億來億去!」,當然,用電影來呈現效果是最好的。小時候叫我們看太多文字的《三國誌》和《霧社事件》,可能容易睡著,拍成電影之後,反而很多人會去看。電影是一個很棒的媒材,缺點就是錢真的花太多。不過,電影可以申請政府的輔導金,可是,通常電影的輔導金在前製就花完了。就像當初,魏德聖導演拍《海角七號》時,拿到500萬的輔導金,這已經是很多了,可是還沒正式開拍500萬已經燒完了,這時候怎麼辦?如果不拍,還要退還500萬給政府,現賠就1000萬了;所以不得不拗下去,靠的是年輕人對電影的熱忱,只好把房子拿去抵押,不夠再去跟親朋好友借。這個輔導金有時候也是會害人的,制度其實有點怪怪的,真的只用500萬去拍,拍出來也不會太好看,我要講的是這個制度是可以再研究。不過,同樣的輔導金卻可以養活20~30位的漫畫家,可供他們創作一年以上所需的經費。所以,我才會說漫畫在這點上是比較有可能的,它就是一個紙上電影。漫畫家只要畫一畫什麼都有了,拍電影還要服裝、道具、機器和燈光等什麼通通要有,這也就是導演看到漫畫家會生氣的原因。漫畫的優點在於它的成本很低,這也是政府很值得重視好好發展的一個產業,像在美國、日本和法國,漫畫就像電影一樣,是一種媒材。尤其是法國,漫畫包含各各層面,內容不限定,相形之下,台灣創作的題材就比較局限。
這張是我小時候最喜歡的漫畫《無敵鐵金剛》和《科學小飛俠》,大家知道《科學小飛俠》裡的人物設定還有另一部漫畫嗎?那就是《小蜜蜂》。兩種完全不同的風格,也許我們應該說一個專業的漫畫家,繪畫形式是不受拘束。
我會開始畫《霧社事件》要從這張1984年的照片說起。這是盧山溫泉,也是莫那魯道的故鄉,整個「霧社事件」是從這裡開始的。當初在發挖溫泉時,這裡挖出了許多骨頭,許多部落的老人根本不敢住在這裡。坐旁邊是我的朋友萬達。他收留我讓我住在部落裡,有什麼吃什麼,不然就吃溫泉煮蛋。我這個朋友的弟弟的太太的姑媽,就是照片裡的這位,她也就是電影徐若瑄所扮演的花岡二郎的太太花岡初子,另一部公共電視的《風中緋櫻》就是以她為主角。她一生中換過4次名字,她原本的名字叫Obin-Tadaw,日本殖民改叫初子,嫁給花岡就姓花岡,後來花岡死後改嫁中山清,國民政府來了之後,又改名為高彩雲。她希望死後改回Obin-Tadaw,也擔心死後在彩虹橋遇到二郎和中山清會很尷尬。她不是怕死,是怕遇到他們不知怎麼解釋。因為透過朋友的弟弟的太太認識她,才發現活生生的歷史,原來離我們這麼近。這張照片是真正的莫那魯道,其實比較像電影中的大慶,當時我先找到這張照片,後來又找到兩張,不過都是正面,畫漫畫不可能只畫一個正面,那怎麼辦?最早我是想畫Q版的卡通,畫好就拿去給老人家看,老人家說:「我們的頭沒那麼大。」賽德克族的繪畫大都是直線的幾何圖形,沒有這種曲線。那時候就想,如果我畫的故事本族人都不能接受,那也是沒有用。那時候朋友就告訴我在仁愛高農和霧社國小附近,曾有人看過40幾個賽德克族的鬼魂出現。於是,發生霧社事件的同一天10月27日晚上,我就去學校借了張桌子睡在那,看會不會被託夢或遇到,讓我可以看到側面;結果,我只夢到青娃。最後,只好在部落找最像莫那魯道的人來畫。我們知道2008年賽德克族才正名,原本被歸為泰雅族。當初開始畫時,服裝我就拿觀光局的原住民介紹手冊回去參考,畫好又拿去給老人家看,他們說:「妳畫的是我們的敵人。」這服裝確實是他們的敵人,心想政府和學者的研究分類不就是同一族嗎?可是在部落完全不一樣。畫漫畫應該是海闊天空,可是牽扯到歷史時,畫得正確才是尊重他們的。所以我又重新開始。回到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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