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日

范雲〈我看見,野百合與太陽花䦕:我的學、思與社會實踐〉講座記錄_(中)

這張照片是給各位看當時的議會也有在做一些事,在一九八五年臺大的學生代表聯合會做的礦災報告書,那個時候有海山煤礦,是一個很重大勞工災害事件。學生就覺得,我們其實也可以用議會做這件事情,組了一個調查團,在一九八五年。
這個是黨外雜誌,那個時候沒有媒體要報導學生運動,可是黨外雜誌一直會報導這些,例東海學生罵校長也會被登在這。
這個是當時臺大的重要校園刊物《大學新聞》,他們被學校認為有一篇文章不准刊登,就是我們講的審稿制度。後來這些學生決定用一個「開天窗」的方式,留了大概二十%的灰,每一個拿到的人都拿著太陽光下一直看,想知道是什麼有趣的東西被禁了,結果反而變成了一個有趣的新聞事件。(現場笑聲)後來主編社長等自然被記過了。
你就可以看到,學生一再一再的用各種很有創意的行動。因為一般學生不認為有自由的問題,就像你被關在鳥籠久了,你根本沒有能力飛翔,感覺不到他的存在,只有會飛的人才會撞到鳥籠。
在一九八六年到一九八九年可以說是政治的自由化,一方面也是解嚴了在一九八七年,一方面也是前面累積了很多的能量。一九八六年我進臺大那一年,大學新聞社他們下鹿港杜邦的調查團回來,被認為是一個政治的理由,學校用一個審稿的理由,所以被停社一整年。後來,整個抗爭捲起了要求校園言論自由,以及大學法改革請願行動。
那段時期,各個學校也有類似的情況,也已經出現了路線的區分。這些差異,認可以看成是不同路線,也可以被理解為場域的差異。有些時候,運動者之間確實是意識形態的差異,但有時只是所選擇議題的場域差異。
這裡除了場域的差異或爭議外,還有作法的差異。有一些人覺得不管是勞工或是政治,當然大學的議題就是在校園,我們的做法應該是把議題帶到校園裡來,影響學生,然後動員群眾。其實我個人當時也偏向這樣的想法。因為我覺得我們若都直接出去了,校園就沒有人經營了。可是也有一些人更為傾向直接參與校外的運動。當然,後來我反思是,每個學校或每個運動小團體的條件不一樣,有些學校的學生處境艱難,校內也沒有空間。出去反比較能積累運動經驗和能量。
這是一九八八年臺大的五一紀念日,臺大的學生那天大概有一兩百人參與,我們是拿著氣球去遊行,想要一種慶祝與歡樂的氣息。之前在一九八六年的五一時,特別是「李文忠事件」,參與抗爭的臺大學生手拉手還無法將椰林大道拉起來,真的非常孤單。很弔詭的是,沒想到才過兩、三年之後,能夠有這麼多人出來遊行。
雖然人看起來很多,但這還是一個非法的集會遊行,因為當時學校仍然有「集會遊行法」。學校規定的合法,第一個:不准使用麥克風。那天因為違規使用麥克風,有人就被記了小過,包括現在要參選臺中市長的林佳龍。
在那個年代,被記小過就被褫奪公權,不能參加校園公職的選舉。當時選會長都要成績要好、沒被記過的才有資格。所以這種政治懲戒是有用的。一九八九年,我大三了,我是大陸社的社長,就在那樣的運動能量與仍然帶著威權的校園控制中,我踏上第一線,參選臺大學生會長以及選上。
我被推出來選學生會長,這個過程相當的顛簸。因為那個時候我有非常驚人的record,我那個學期成績平均不到六十分。而當時剛通過一個新修的訓導法規,因為我們不斷在Fight為什麼選會長成績平均要那麼高(八十分),那學校就退到六十分。可是我的成績就不到六十分。那時很有趣,我們社團會開協商大會還假投票,結果最後共識就是支持我代表校園改革力量出來選會長。當時,我問大家該怎麼辦,大家認為不可能重頭了,就妳了,我們就去衝撞這個本質上就不合理的規定吧。因為成績確實是一個很奇怪的限制,今天有一個人不顧他或她自己的成績要為大家服務,為什麼大家不讓他服務呢?退學就退學吧!(現場大笑)
這是當時《中國時報》我們的友善記者林照真的採訪報導。裡面說,到目前為止,校方和學生正在僵局當中。為什麼是僵局,當時我們要蓋個海報還要學校蓋允許章不然是會被撕掉,其他的社團就可以把他蓋上去,因為你沒有合法的章。所以學校說:如果你所有的活動要照辦的話,所有的活動都是非法,場地不給你、教室不給你、海報也不得張貼。所以我們就回學代大會討論,那個時候學代大會多數是有改革理念的,學代大會再次確認決議:學生自治就是要學生自己決定學生的選舉規則,所以就算學校說非法,我們還是要繼續舉辦這個選舉。
那個時候很有趣,一方面大家會好奇、出來看為什麼有人成績那麼差還要出來選會長。另一方面,我的對手,國民黨的候選人一直在攻擊我的成績不好,我覺得這召喚了臺大成績不好的同學的同情票(現場大笑)。其實這個過程也突顯了學生自治的理念,為什麼學校如此顢頇干預學生自己的選舉?為什麼可以未經同意公布我的隱私?公布我的成績只有五十九點幾之類的。
由於學校不借給這個非法選舉場地,我記得當時會長羅文嘉,他要主持開票只好借學生宿舍辦理開票,會得準備發電機(怕被校方中途切電)。那個時候我們學生自己規定的最低合法投票率為二十五%,可是我們的投票率到了三十七%,也以非常大的懸殊贏了對手。
在我當了學生會長後,問題就開始了,因為學校認為這是非法的選舉,他對外說他們不承認這個學生會長。所以一開始的公文,學校都寫「臺大學生會代表范雲」,而不是學生會長范雲。可是媒體都直接寫我是會長,沒在管學校。有趣的是,在三月的學運過後的某一天,我收到了學校的公文,寫著「臺大學生會會長范雲收」,我當時的感想是,三月學運還回復了我校內的合法地位,學校終於被迫認可了我的身分,呵呵。
對我而言,我當時會出來,不是要當一個一般的會長,是一個運動型的自治組織會長,有一個改革的理念。大學的自治、大學的改造,都是我們這些幹部要做的重要事情。我們也希望大學生能關心臺灣社會重要的政治與社會議題。我還記得我們上半年就做928大學法的遊行,推動修改大學法,雖然改革後的今天還是有很多的問題。
到了下學期的寒假,我們就想我們應該來做國會全面改選的議題,以各種可能方法讓臺大學生感受到這個議題的重要性。因為臺大學生當時並不重視這件事,我們就做一系列的議題與行動來影響臺大學生。
我覺得歷史有時就是在許多偶然的機會中,看誰做了些準備。三月野百合運動,是一個以學生為代表的全民運動。但這並不是一個革命,我們是要求國民黨的繼承者:李登輝,自己承認國民黨沒有民意基礎這件事情,然後自己改革。
另一個歷史意義是這個運動,也間接地要求建立臺灣的實體性。過去國民黨不改革的原因就是:我們要反攻大陸。那次就是清楚的說:大陸不存在!這是臺灣內部一個實體的議題。從學生到支持者,我們不再承認大中國的意識形態,政治的改革,就是要面對這是一個臺灣實體。我們當時也避開臺獨字眼的敏感爭辯,但運動所指涉的臺灣實體性是非常清楚的。
從學運自己的歷史來看,過去的學生運動,動員人數不過幾百人,了不起到一千多人。這個運動可以說是,臺灣戰後學運,首次在運動幹部之外,出現了學生群眾運動。五六千個學生在廣場上自己以民主的方式治理了一星期。

當時為什麼選擇野百會做為一個象徵?主要是它代表了本土、青春、自主性、草根、魯凱族最高榮譽的象徵。
臺灣野百合強調本土性,就是實體性的最高點。因為當學生在討論運動要一個象徵時,大家的第一個共識就是,這必須是本土的。我想這和太陽花不太一樣,當前的青年與臺灣社會,不再有這個問題。可是在當年的臺灣社會,對當時的我們來說,本土是掙扎出來,必須要積極聲張的一個價值,因為要去抗拒教育與統治體制中的一個大中國。
九○年代當然也留下了很多的疑問,包括我剛剛講的遺產,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臺灣的學生運動有了正當性,因為這運動非常的幸運,它是一個喜劇,而不是悲劇(如六四天安門)。它加速了民主改革的結果,讓學運在臺灣社會有了正當性,也成了後來學生以及公民社會的精神遺產。到了太陽花運動,更確定了這件事。學運或青年運動是臺灣社會很重要的精神資產,並不是每個社會都有這樣的東西。
可是當時的運動,也留下了一些疑問,民主是不是就是民主選舉?我想對於那個時候的我們,民主好像就是一個選舉出來的國會,我們並沒有能力探究更深的問題。
後續的,臺灣到底是不是一個國家?以及,要成為什麼樣的國家?
當然運動是怎麼發生的,我們一開始並沒有想像到會有這麼多人,包括太陽花也是。我們也沒想到會成功,當時只覺得反正我們就無本生意,抗議到最後如果沒有結果,那自己離開就是了。
所以這運動到底是怎麼發生?怎麼成功?怎麼有這麼多人?即使在核心的我,也並不真正知道。從個人→團體運動→個人選擇,行動者是如何去撼動這個結構,對我來講也是一個謎題。
最後,這個運動,如何影響我自己?我改變了什麼?我又如何被這場運動改變?這和我的性別與身分,有何關係?

運動結束後,我做了一件事情,對我而言幫助很大。除了很幸運地以榜首考上臺大社會所,洗刷了學運學生成績不好的污名外,呵呵,在同一年,我和鄧丕雲、陳俊昇兩個朋友做了一個八○年代學生運動歷史資料的研究。這個全島的訪談與研究計劃對我影響頗大。
記得當時我們三人靠著非常少的研究助理薪水,全國去做訪談的工作,我們做了大概五十幾個訪談。訪談過程中也遇到很多政治問題,因為組成中,有兩位是臺大學運出身,只有一位是非臺大,是政大的前主席。可是當時,我們覺得如果這些歷史資料不收集的話,以後可能就沒有了。
我們訪談了五十多人,大部分的我都參加了。這是我第一次從行動者變研究者,學習從不同的角度,跳脫我過去的位置,來看一個我親身參與過的運動,了解到每個學校、每個團體不同的處境。

至少我更清楚地看到八○年代學生運動的歷史是怎麼長出來的,野百合學運是怎麼長出來的。我用一個新的方式來看派系與權力是如何運作、標籤化如何影響人的認知與真實,在一個運動發生的過程。(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找前衛出版社出的《八○年代台灣學生運動史(鄧丕雲)》;《新生代的自我追尋(范雲◎編)》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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