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份是對於本能的喜愛,那個喜愛是我喜歡這個作家的作品,我會想:這個作家能夠出什麼樣的書?書應該叫什麼?長期以來,我看宇文正的散文,今天正好看到她在寫家庭代工,一個5年級生的共同回憶時,她寫到她媽媽過世的時候,深深的引動了我。
那應該是一個很傷痛的事情,比方說我寫過關於我父親的一篇文章:《我一個人記住就好》。這是一個人別人讀起來會有壓力、不快樂的文章,可是她想念、追憶母親的方式,會覺得她還會有笑中帶淚。我覺得這是在臺灣的散文當中是很少見的,很可貴的直述。
通常我們在談生命中類似的經驗,都會怕太靠近,太靠近,讀者容易覺得暈眩、灼熱、有壓力。文學是一個藝術,它必須要有一個距離去喚起你的感覺,同時喚起同感的感動。
在這本書《那些人住在我心中》,有一篇讓我很觸動,這篇是在寫聯合報的創辦人:王惕吾先生,以前照料六四天安門民運人士:蘇曉康。後來他到臺灣來,希望能夠祭拜王惕吾的墳墓。
其實文正在這篇當中交織著寫著她過去的一個往事,這是臺灣很少數一個對於身體、疾病的書寫。她在十幾年前曾經被檢查出來乳癌,我們看到一位女性在談自己的身體及她與小孩、丈夫之間的應對。
我想問妳:妳是如何去找到一個距離,譬如妳在看醫生之前,怎麼在鏡子前看自己?想到兩個哥哥也許會消遣妳,這些緊張,會讓妳擔心害怕的事,妳是如何找到那一個距離去完成這一個作品?
宇文正:其實這一個題材放在我心裡頭很久,它並不是很容易就寫出來,所以我是是手術過後很久才寫這一個題目。有一些題材是很立即性的,例如說:你去旅行,有了一些觸動;或者一些生活上的事情。像家庭代工,可能我和一些5、6年級的同事吃飯、聊天,這是我們一個小時候共同的回憶,也許久遠,但我可以隔天就很快的寫出來。
有些東西雖然立即發生,但我卻沒法立即寫出來,就像悔之剛才說的:文學還是須要有距離。我並不希望寫一個人讓別人和我一樣很痛苦的文章。
像我經歷過母親的過世、父親的過世,我並不會在當下寫一些追悼的文字,我都須要經過一些時間的消化。我同時是一位副刊的主編,我也會經常收到一些哀悼的文章,那種文章其實可以被採用的機率是很低的。
像悔之剛剛說的以前寫的《我一個人記住就好》,非常難寫,不是人人能寫。因為你很有可能過於靠近而太悲傷了,寫的對象對你是非常有意義的,但對讀者是沒意義的。當然人是會有同理心的,可是就沒辦法產生一個文學上的共振。
我當時寫的那篇《讓青春嬉戲在墓門之外》,是改自普希金的詩句《讓青春嬉戲在我墓門之外》。其實當時是沒有那麼嚴重,是零期的癌症。或許我的個性比較豁達,並沒有那種過度的一個情緒性的反應。可是對於一個女生來說,我的身體受到了破壞。當時我的孩子正要上小學一年級,會怕的是他這麼依賴我,我怎麼可以中途拋棄他呢?另外一個是說:我要動一個手術,我在浴室脫光衣服看著鏡子前的自己,想到自己會留下傷疤,我面對我的先生,不再完美。
寫作很好玩的事情是說,你也許琢磨了很久不知該如何去出手。當你不曉得的時候,就放著吧,他如果是你的作品,他很自然的就會出現。